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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问答 | 关于特别代表人诉讼(五)

发布时间:2022-04-11
作者:yingxiao  浏览量:4523

为持续提升400-8888-400投资者服务热线服务质量,小编整理了投资者重点关注问题,引导投资者了解相关规则,合规理性投资。

一、参与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投资者是否需要承担诉讼律师费用?

参与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投资者不需要承担律师费用。

二、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败诉时投资者是否可申请减免案件诉讼费?

根据现有诉讼代表人制度相关规定,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不预交案件受理费。案件如败诉或者部分败诉的,原告申请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视原告的经济状况和案件的审理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三、如不想参与特别代表人诉讼,投资者应怎么办?

适格投资者有“两次退出”选择权,但都需向法院提出:

1)法院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阶段,不同意参加诉讼提交退出申请,

2)诉讼调解阶段。经听证程序后,投资者对调解方案仍不认同的,可提交退出申请。

四、投资者怎么获知案件进展?

投服中心将在中国投资者网(http://www.investor.org.cn)及投服中心官网(http://www.isc.com.cn/)发布公告,及时通报案件进展。同时,投服中心将通过接听投资者来电(4001876699)等充分了解被代表投资者的意见,做好沟通协调、解释说明等工作。此外,也可向管辖法院了解案件进展。

五、除了特别代表人诉讼外,投资者还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维权?

目前,我国证券期货纠纷的化解机制非常多元,不仅包括单独诉讼、共同诉讼、支持诉讼、示范判决、代表人诉讼等司法审判机制,也包括当事人和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先行赔付等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特别代表人诉讼只是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一种类型,不影响投资者选择其他纠纷解决方式。

来源:上交所投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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