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油价超级黑庄如何摆脱监管
首先,伦敦ICE交易所和纽约NYMEX交易所在这场游戏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NYMEX和ICE控制着全球的原油基准价格,而该价格反过来又影响着大部分“船货”价格。其次,他们借助两种不同等级的原油(西德克萨斯和北海布伦特)期货合约控制市场价格。第三,现在又成立了一个全新的石油交易所,即迪拜商品交易所(DME),该交易所交易迪拜原油,但却类似于NYMEX的子交易所,因为其董事局主席由NYMEX的总裁JamesNewsome担任,且交易所大部分成员均为英国或者美国公民。
布伦特原油通常用于为每天的原油现货和长期合同定价,包括全球原油市场每天生产的大多数原油。布伦特价格由一个私营出版机构“普氏”公布发表,包括俄罗斯和尼日利亚在内的主要石油生产商都使用布伦特原油作为自产原油的定价基准。对于欧洲以及亚洲市场,布伦特是一种重要的原油,用于与其他原油混调。历史上,WTI更多地用于为美国原油提供一揽子报价,不仅仅作为在美国交易的原油期货的基础,也是美国产原油的一种基准。
决定价格的是一种过程
在今天,真正决定价格的是一种过程,一种由少数透明度不高的主要银行(如高盛、摩根斯坦利)突发奇想设计的一种过程,即在一种陌生且全新的“原油纸货”世界中,通过这些机构买卖石油期货或者衍生品合约,为(物理)石油定价。
过去10多年来,随着国际石油衍生品交易的不断发展,原油市场聚积投机泡沫的大门已经敞开。自从产生原油期货交易和两个主要交易所(NYMEX和ICE)挂牌原油期货合约以来,原油价格的控制权便离开了OPEC,而走向了华尔街。
2006年6月,美国参议院调查委员会发表了一份题为《市场投机在石油和天然气价格上涨过程中的角色》的报告,报告中指出,“有一些证据为‘大量的投机活动明显抬高了价格’的结论提供了支持”。参议院委员会引用了报告的内容:美国政府对石油衍生品交易的监管漏洞百出,投机分子即使大摇大摆,也不会被发现。但是,媒体和国会并没有理会参议院的这份报告。国会还授权,要求CFTC确保期货市场的价格是供需法则的反映,而非市场操纵和过度投机的结果。
《美国商品交易法》(CEA)规定,受“以交割为目的”的商品销售合约的约束,关于此类商品的州际贸易,任何过度投机(可能导致商品价格意外波动或毫无理由的变化)都是一种不必要的负担。委员会发现,为了减少、消除或者避免这种负担,有些限制是必要的。CFTC需要了解的是:哪些领域或者环节需要这种限制?CFTC似乎有故意回避监管责任的嫌疑,特别是对全球最为重要商品——原油的监管。
正如美国参议院在报告中所提到的,在美国境内,能源期货依然在受到监管的交易所场内进行交易。如NYMEX交易所,其服从于CFTC的广泛监管,包括旨在发现、防止价格操纵或欺诈的监测活动。然而,最近几年一些看起来“类似于期货”的交易活动急剧增长,这些合约都是在“不受监管的OTC电子市场”上交易。由于这些合约与期货合约具有相似性,因而常常被称之为“类期货”。期货合约与“类期货”合同之间的差异,就是“类期货”在不受监管的市场上交易,而期货交易则是在受到严格监管的交易所内进行。根据安然和其他大型能源交易商提出的要求,第106次国会在即将结束时,在《2000年商品期货现代化法》中增加了一条规定,使得大型企业可以通过OTC电子交易平台进行能源交易,而不必受到CFTC的监管。
市场监管的作用非常明显。例如,NYMEX的交易商需要保留所有交易记录,并向CFTC报告其大型交易,这种大交易商报告制度和每日交易数据汇集(价格和数量信息)正是CFTC用于判断市场投机程度,以及发现、防止和起诉价格操纵的主要工具。CFTC主席ReubenJeffrey最近表示:“大交易商信息系统是CFTC监管的基础之一,使得我们能够及时发现企图操纵市场的那些持仓。”
与NYMEX的管理不同,在毫无监管的OTC电子平台上进行交易的那些交易商们,并不需要保存交易记录和向CFTC提交大交易商报告。事实上,这些交易商们并不在CFTC的监管之列,与在交易所内交易的交易商们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交易,投机者持有的合约不存在数量方面的限制,交易所也不对交易活动进行监控,每日收市后也不必报告持仓数量。
然而有一点很重要,在广泛开放市场的同时如果监管不力必然会导致价格操纵。2006年1月,CFTC允许ICE在美国使用其交易终端,使投资者可以交易在伦敦ICE上市的美国原油期货。此前,ICE只交易欧洲的能源商品——北海布伦特原油和英国天然气。作为英国的一个期货交易市场,ICE接受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的监管。
CFTC敞开了大门
到了2006年1月,ICE开始交易一种WTI原油期货合约,这是一种在美国生产和交割的品种。ICE向CFTC进行了通报,允许美国的交易商使用其在美国境内的终端,ICE还允许美国交易商交易在ICE挂牌的美国汽油和取暖油期货品种。
通过伦敦的ICE进行原油期货品种的交易,那些投机商们绕开了NYMEX,这样就可以回避美国的市场监管,不必履行报告的义务。从某种程度上说,美国的能源期货监管机构CFTC,向缺少监管且高度不透明的原油期货的投机交易敞开了大门。现任NYMEX首席执行官JamesNewsome,就是CFTC的一位前主席,在华盛顿,私营和公职之间变化角色的渠道非常畅通。
只要看一下2006年以来Brent和WTI的期货价格便会发现,在飞涨的价格和美国ICE原油期货的交易之间存在明显的相关性。2006年,当CFTC承认ICE上市的期货品种不在监管之列时,原油价格还在59—60美元/桶之间进行交易,而到了今天,原油价格已经达到了120美元/桶,且仍趋于走高。这不是OPEC的问题,而是美国政府对监管制度的“恶意忽视”。由于没有要求ICE每日提交有关能源商品的大交易商报告,因此监管部门无法及时发现并阻止价格操纵的情况出现。
正如参议院的报告中所说的,由于缺少至关重要的信息,CFTC发现和阻止能源价格操纵的能力受到了限制,因为OTC电子交易和伦敦的ICE期货交易都不在CFTC要求提交报告之列,而大交易商报告是对能源价格进行投机效果分析的重要依据。报告还提到,ICE向SEC提交的资料和其他证据显示,对于所交易的能源商品来说,ICE的OTC电子平台履行的是价格发现的功能,从而影响了美国现货市场的能源价格。在近期能源价格持续上涨期间,为了利用价格的变化或者对冲风险,大型金融机构、对冲基金、养老基金和其他投资者已经向能源商品市场投入了数十亿美元。这些额外的投资大多数不是来自于此类商品的生产者,也不是此类商品的消费者,而是来自于寻求利用价格变化获取利润的投机者。
投机者大量买入原油期货合约,从而创造了一种额外的原油需求,推动了“以未来交割为目的”的原油价格的上涨,这与现货市场需求额外增长会推动现货价格上涨一样,都会对市场价格产生影响。只要市场被关注,投机者购买期货合约产生的原油需求就与炼厂或者石油用户买入原油期货合约所产生的真实需求一样,会使价格持续攀升。
高盛和摩根斯坦利是美国能源贸易领域的两家领军企业,花旗和JP摩根也是该市场的主要参与者,还有众多对冲基金也在市场中从事投机活动。2006年6月,参议院的调查估计:在期货市场上交易的原油大约为60美元/桶左右,其中的25美元由纯投机行为所致。2005年8月,一位分析人士就曾预测,美国的原油库存水平暗示,WTI原油价格应该为25美元/桶,而不是60美元/桶。这就意味着,今天的115美元/桶的价格中至少有50—60美元纯粹是由套保基金和投机活动所推动。在过去的几个月,全球原油的供需平衡基本保持不变,但在NYMEX和ICE交易的原油期货价格却爆发性上涨,可能有60%的成分为纯投机行为所致。
通过购买大量的期货合约,从而将期货价格推向更高的水平,其结果就像投机者提供的一种奖励,刺激企业买入更多的石油,并将之储藏。如果期货价格持续走高,那么炼厂将会买入更多的原油,即使成本高达115美元/桶。其结果则是,过去2年来原油库存稳定增长,高于前8年的任何时候,投机资金大量涌入原油期货市场,结果造成了目前供应充足和高油价并存的局面。
有证据显示,我们经常提到的地缘政治、经济和自然因素无法解释近期能源价格的上涨。这可以从实际的原油供需数据中看出,尽管过去几年原油的需求显著增长,但供应也在同步增长。在过去2年中,全球的原油产量伴随着需求一起增长,按照美国能源部的说法,这一时期的供应量甚至超过了需求量。EIA的最新预测显示,未来数年,全球的原油剩余产能将继续增长,到2010年前后将达到300万—500万桶/日,从而充分扩大了剩余产能的防护作用。
美元与石油的关系
对于投机者和普通投资基金来说,当美国经济下滑和美元贬值时,一种常用的投机策略就是(在美国证券市场跳水时)持有期货头寸(卖空美元和做多原油),不顾一切地追逐更高的利润。
自美国次贷危机发生以来,随着利润的下降,美国和欧洲的养老基金或者银行开始不顾一切地追逐利润,原油就是获得巨额投机收益的最佳途径之一。支持“石油泡沫说”的基本面背景就是中东、苏丹、委内瑞拉和巴基斯坦的持续动荡不安,来自新兴市场国家的稳定需求,以及投机者借助谣言而进行的投机交易。一旦北美和欧盟各国的石油公司和炼厂开始存储原油,供应就显得有些紧张,而释放库存(库存下降)又会对现货价格构成支持。
由于OTC和ICE能源期货市场不受监管,我们无法获得能源商品领域投资的准确或可靠数据,但估计应在数百亿美元之内。商品领域投机兴趣的增长,被看作是商品指数基金声望的提高,这种基金的价格与各种商品期货的一揽子价格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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